泰兴人看过来买电动车必须买符合新国标的车辆!
发布时间: 2024-04-28作者: 行业新闻
就在昨天,4月15日《电瓶车安全技术规范》新国标,正式实施!对于新规,大多数电动车车主都已经知道。眼看着“新国标”就要正式实施,但是,最近一段时间,不符合新国标的“超标车”却销量大增!
近日,在各电动车专卖店里,不约而同地出现了一副奇怪的现象:不符合新国标的“超标车”却销量大增,消费者们争相购买,几乎将电动车销售商的库存抢购一空。随着4月15日“新国标”的临近,消费者抢搭超标车的“末班车”的现象愈演愈烈。
有市民表示,踏板式的电动车有几个特点:车身大、车座宽、车速快、电池容量大。特别是接送孩子坐的更舒服,孩子早晨上学赶时间,也需要速度快些。
一些电动车专卖店店主也表示,自从新规发布之后,“旧国标”电动车销售量也比以前有所增加。
江苏交警提醒:4月15日起,全省将全面停止旧国标电瓶车登记上牌,不要盲目购买旧国标及不合标电动车。
4月15日后,如果购买到的电瓶车不符合规定标准,消费者有权退货或者更换,同时能拨打12315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为确保广大市民顺利办理电瓶车登记,泰州市公安局决定延长办理电动车登记上牌的截止时间。
对凡是2019年4月15日前(不包括15日)购买的电瓶车上牌期限进行延期,从4月15日起后延60天。
特别提醒的是:2019年4月15日后(包括15日)购买的电瓶车,如不符合“新国标”,一律不予登记上牌。
根据2018年5月1日起实施的《泰州市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条例》等相关规定,电瓶车上牌时,车主需提供购车发票等车辆来历证明。
因此,在2018年5月1日之后购买的电动车上牌时,车主必须要提供车辆增值税发票。如果该发票遗失,车主可以到购车店申请补开。如果找不到购车店,可以到辖区派出所咨询办理。
1、车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代办的需要同时提交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2、电动车合格证;3、电动车发票(2018年5月1日之前提供收据,2018年5月1日之后必须要提供发票);4、电动车厂牌需要在目录之内。
以上条件缺一不可,否则只能办理防盗备案牌照。防盗备案牌照带定位功能,三年免费维护。如果三年内整车丢失将由保险公司理赔,新车赔付 1200元,旧车赔付600元。
防盗备案牌照也需持身份证办理,非泰州户籍持居住证办理,未办理居住登记的先至居住地派出所登记居住信息后再办理。而全封闭式和改装过的电动三轮车不可安装牌照。
制动距离:同时使用前后闸,干态≤7 m、湿态≤9m。此外还增加了单用后闸的制动距离。
两个车轮、两个脚踏、一块蓄电池,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电机额定功率不超过400W,车型在质量上(含电池)不超过55kg,最高车速不超过25km/h。最直接的判断是:3C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