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仪器2023年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减少29696%
发布时间: 2023-11-18作者: 技术文章
8月28日,南华仪器(300417.SZ)公布2023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期营业收入5346.24万元,同比下降8.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482.2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纯利润是-613.63万元;基本每股盈利为-0.0354元。
南华仪器专门干机动车检测设备及系统(包括机动车排放物检测系统、机动车安全检测系统、机动车排放物检验测试仪器、机动车安全检验测试仪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与环境监视测定设备及系统(包括 CEMS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设备、VOCs 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设备、VOCs 挥发性有机物便携式检验测试仪器、污染源气体在线监测系统及管理平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46.24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8.61%,实现归属于上公司的股东纯利润是-482.27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59.96%。其中:机动车检测设备及系统实现营业收入4,819.69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7.53%,环保监测设备及系统实现营业收入372.71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2.99%。2023年上半年销售费用为976.02万元,同比增加9.38%;管理费用为1,186.50万元,同比增加8.36%;研发费用为457.35万元,同比减少34.48%;财务费用为-160.67万元,同比减少88.07%。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影响的根本原因如下:
(1)2020年10月22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服务“六稳”“六保”,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推出了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其中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公安部扩大了机动车免检范围,在实行6年内6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检基础上,将6年以内的7至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对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超过6年不满10年的,由每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两年检验1次,该措施于2020年11月20日起实施。2022年9月9日,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再次放宽机动车强制检验测试要求,自2022年10月1日起,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摩托车自注册登记之日起第6年、第10年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在10年内每两年向公安机关申领检验标志,超过10年的,每年检验1次。
(2)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环保行业慢慢的变成了了一个重要的经济领域。环境污染问题日趋严重,面对迫切的环境压力,政府对环境保护逐渐重视。国家环保政策出台的时间和执行力度以及环保投资规模直接影响着公司业务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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