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应急管理局对广州市番禺致丰微电器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 2024-04-14作者: 新闻中心
年10月12日,南沙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广州市番禺致丰微电器有限公司展开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16车间浸油房为聚酯树脂运用场所,电气线路不契合全体防爆安全要求,以上行为不契合AQ5201-2007《涂装工程安全设备查验收取标准》第8.1条:“涂装作业场内的电气安全,一定要契合全体防爆的要求,即电机、电器、照明、线路、开关、接头号一定要契合防爆安全要求,禁止乱拉接暂时电线。”的要求。
根据《安全出产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行政处罚方法》(原国家安全出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原国家安全出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批改)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则
决议对广州市番禺致丰微电器有限公司作出正告、并处人民币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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