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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建筑材料产品国抽结果公布 不合格率78%

发布时间: 2024-03-22作者: 新闻中心

  2021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并且开展了建筑材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并于3月17日将抽查情况做通报。本次抽查不合格率为7.8%,较上年有所增长。

  (一)抽查概况。本次抽查了1395家公司制作的1415批次产品,涉及铝合金建筑型材、热轧带肋钢筋、建筑防水卷材、水泥等4种建筑材料产品,共发现110批次产品不合格(详见附件1),抽查不合格率为7.8%。

  (二)跟踪抽查情况。本次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企业58家,有12家企业本次抽查仍不合格(详见附件2),46家企业合格。

  (三)拒检情况。在本次抽查中,河北飞跃石化防水材料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抽查。(详见附件3)

  建筑材料是指用于建造建筑物主体工程所使用的材料,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紧密关联。该类产品近3年整体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9.6%、6.8%、7.8%。

  (一)铝合金建筑型材抽查不合格率为5.2%。本次抽查了25个省(区、市)403家公司制作的404批次产品,发现21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5.2%,较上次抽查下降0.6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8.7%、5.8%、5.2%。

  本次抽查重点对化学成分、抗拉强度、壁厚偏差、平均膜厚、封孔质量、漆膜硬度、耐碱性等3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化学成分、壁厚偏差、封孔质量、纵向抗剪特征值(高温)等8个项目。抽查发现8批次产品的纵向抗剪特征值(高温)项目不合格,经技术机构分析,该项目不合格的型材剪切强度不够,轻易造成变形、脱落等。发现7批次产品化学成分项目不合格,该项目不合格会引起材料的力学性能不足、抵抗腐蚀能力差等,不合格的根本原因是企业对原材料的质量把控不严,使用了杂质含量较高的铝锭。

  本次重点抽查了广东省、山东省、江西省、四川省4个产业集聚区的生产企业,分别抽查了80批次、54批次、41批次、39批次产品,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2.5%、7.4%、0%、7.7%。

  (二)热轧带肋钢筋抽查不合格率为8.6%。本次抽查了26个省(区、市)257家公司制作的268批次产品,发现23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8.6%,较上次抽查上升4.0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8.9%、4.6%、8.6%。

  本次抽查重点对化学成分(C元素、Si元素、Mn元素、P元素、S元素、Ceq)、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重量偏差、金相组织等2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化学成分、屈服强度、肋间距、横肋末端间隙、重量偏差、表面标志。其中,有11批次产品横肋末端间隙项目不合格,经技术机构分析,该项目不合格会影响钢筋与混凝土之间的粘结力,导致结构安全风险增大,不合格的问题大多是部分生产企业对规定要求了解不够,未严格按照标准做生产或未及时来更新生产设备及工艺等。

  本次重点抽查了广东省、江苏省、河北省、山西省4个产业集聚区的生产企业,分别抽查了35批次、31批次、17批次、17批次产品,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8.6%、6.5%、0%、5.9%。

  (三)建筑防水卷材抽查不合格率为16.4%。本次抽查了28个省(区、市)267家公司制作的275批次产品,发现45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6.4%,较上年抽查上升5.3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3.9%、11.1%、16.4%。

  本次抽查重点对拉伸性能、耐热性、不透水性、剥离强度、热老化、吸水率、耐热性等3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可溶物含量、延伸率、拉力、低温柔性、热老化、接缝剥离强度、剥离强度、卷材与卷材剥离强度(搭接边)、持粘性、渗油性等10个项目。抽查发现29批次产品热老化项目不合格,该项目不合格的产品在热环境下老化速度快,易变形、收缩或隆起,影响产品常规使用的寿命;22批次产品低温柔性项目不合格,该项目不合格的产品在低温度的环境下使用时柔韧性差,易发硬、开裂,会造成建筑物漏水。经技术机构分析,建筑防水卷材产品不合格的根本原因是企业质量意识较弱,质量控制手段不完备,生产流程控制不严,或者为降低生产所带来的成本偷工减料。

  本次重点抽查了山东省、河北省、安徽省3个产业集聚区的生产企业,分别抽查了79批次、23批次、16批次产品,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2.7%、30.4%、18.8%。

  (四)水泥抽查不合格率为4.5%。本次抽查了26个省(区、市)468家公司制作的468批次产品,发现21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4.5%,较上次抽查下降1.0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8.6%、5.5%、4.5%。

  本次抽查重点对三氧化硫、氧化镁、烧失量、不溶物、氯离子、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放射性、水溶性铬(Ⅵ)、细度、保水率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水溶性铬(Ⅵ)、氯离子、强度。经技术机构分析,水泥产品不合格的根本原因:一是企业在水泥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使用了含铬高的原材料和混合材料,导致水溶性铬(Ⅵ)不合格;二是企业在水泥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使用了含氯高的外加剂和混合材料,导致氯离子不合格;三是熟料烧成质量不达标,未按照规定要求掺加混合材料,导致强度不合格。

  本次重点抽查了四川省、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山东省、安徽省、广东省6个产业集聚区的生产企业,分别抽查了60批次、37批次、33批次、31批次、31批次、21批次产品,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0%、13.5%、3.0%、3.2%、6.5%、4.8%。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厅、委)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对不合格产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企业出厂销售。对不合格企业,尤其是拒检企业和上次抽查不合格企业,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结果处理情况要及时录入e-CQS系统并报送总局。总局将强化跟踪督办,视情通报各地结果处理情况。

  (二)开展质量专项整治。针对河北省、安徽省、山东省的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内蒙古自治区的水泥产品,相应省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开展产业集聚区质量专项整治,加大辖区内重点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保持质量监管高压态势,严肃处理质量违法行为。

  (三)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带领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四)加强质量技术帮扶。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帮企业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高。

  《中国建材》杂志始创于1957年,是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主管主办的、建材行业唯一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月刊,中文核心期刊、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大16开本,彩色精印,每月初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