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全装修住宅分户验收明起实施具有四大创新
发布时间: 2024-08-15作者: 行业新闻
人民网海口5月9日电(记者 毛雷)日前,《海南省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并将于5月10日起实施。5月9日,海南省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相关职能部门对《办法》进行解读。
据介绍,《办法》的出台主要是为了加强海南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
《办法》总共21条规定和6个附件。对全装修提出了总的标准和要求,全装修应按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造的要求实施,积极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内装修,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特别要求装修工程完成后,要对室内环境进行仔细的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分户验收由建筑设计企业组织实施,《办法》还对分户验收工作小组的人员组成、验收依据、验收内容、验收条件、验收程序与有关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对验收全过程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规范。
《办法》明确了竣工验收对分户验收的核查。核查由竣工验收组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下,根据不少于总户数10%的比例进行现场随机抽查,其中顶层、底层每栋至少各抽查2户。
《办法》还明确了监督机构对分户验收的监督管理要求、参建各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与失信行为的处罚以及对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处理等。
一是实施交接验收,明晰工程质量主体责任。住宅工程装修前已完成的工程质量,直接影响到全装修工程的质量。为了划清土建实施工程单位和装修实施工程单位的质量责任,保证住宅工程的实施工程质量,《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了,装修工程施工前,应对屋面、楼地面、外墙(窗)及管道渗漏情况及室内装修基层、空间尺寸等按交接验收方案的规定进行交接验收,做好交接验收记录,并形成书面验收意见。这一条有很大成效避免了质量上的问题责任不清的情况,有利于消费者维权。
二是实行样板先行的质量管理模式。全装修工程项目施工工序复杂,材料品种繁多,为有效控制全装修工程质量,《办法》规定实施全装修施工的单位,在进行全装修前一定得完成具备交付条件的“样板房”,鼓励建筑设计企业设置装修施工工艺展示区,以展示水电管线安装、地板、吊顶等主要工序的施工断面做法,明确了全装修所用材料及部品应与所完成样板房的标准一致,施工全套工艺流程应采用与样板房相同的操作工艺及质量控制措施,实施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本省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使消费的人能够一目了然地了解所购房产全装修的质量、工艺,明明白白消费。
三是重点强调全装修所用主要材料与样板房一致,避免纠纷。市场上装修用到的材料林林总总,价格相差极大,同一个牌子,因为档次不同,价格相差数倍,也是寻常不过。全装修所用主要材料自然成为小业主们关注的热点问题,因此《办法》第十一条用了较大的篇幅对装修材料做出具体规定:第一,全装修工程所用主要材料、部品部件和设备应与所完成样板房一致。第二,样板房所用主要材料、部品部件和设备等应在其使用部位的明显位置设置标牌,标牌内容有材料、部品部件和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生产厂名及其他内容。第三,样板房完成后,装修实施工程单位应绘制样板房装修工程完工图(以下简称完工图),完工图设备材料表应包括样板房装修所用的主要材料、部品部件和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数量、生产厂名及其他内容。第四,原则上全装修所用主要材料不允许随意变更,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变更装修所用主要材料、部品部件和设备时,对实行预售房制度的商品房,建筑设计企业应履行告知义务,应在装修变更前将变更原因和内容告知已购房者;建筑设计企业还应提供三种以上替换产品供已购房者选择;变更后的材料、部品部件和设备不能低于样板房的档次;应在样板房内公示变更信息;变更事项应签订购房补充协议。
四是强调了对外墙(窗)等易产生渗漏水的部位进行外墙(窗)淋水试验。海南属热带岛屿季风性气候,受东北和西南季风影响,常风较大,热带风暴和台风频繁。因为独特的地理气候,在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裂、漏、渗”困扰着海南部分消费者,为加强对“裂、漏、渗”问题的防治,《办法》强调要对外墙(窗)等易产生渗漏水的部位进行外墙(窗)淋水试验,提前发现有可能的质量隐患点,避免多雨天气发生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