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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今年起德州将逐步取消毛坯房推行全装修成品交房!

发布时间: 2024-05-01作者: 行业新闻

  4月11日,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德州市住宅工程品质提升专项行动方案》。通过开展为期一年的提升专项行动,实现住宅工程常见质量上的问题显著改善、质量投诉明显减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工程品质显著提升、建筑行业高水平发展明显推进。

  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一是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包括突出建筑设计企业首要责任、压实施工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勘察设计和图审单位质量责任、切实落实监理企业监理责任、强化检验测试单位检测责任、压实预拌混凝土公司制作责任、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等方面,并提出了详细的要求。二是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管控。具体包括:

  1、全面推行管理标准化。严格贯彻执行《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细则(试行)》要求,以施工现场为中心,以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为重点,按照“实施工程质量样板化、技术交底可查化、操作的流程规范化”,强化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建立质量责任追溯制度和标准化评价体系,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全方面推进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工程质量风险分级管控,依据省市工程质量风险分级管控技术指南,采取清单化的方式,按项目分类辨识质量行为、实体质量存在的风险点,落实参建各方风险管控职责,实施差异化监管。

  2、严格建材质量管理。强化进场建筑材料监管,严格落实材料进场验收、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推行检测样品二维码或内置芯片唯一性标识,确保检测样品的真实性和代表性。加大预拌混凝土、钢筋等重点建材的抽查抽测力度,对复检或抽检不合格的,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杜绝不合格建材进入施工现场。加大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力度,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鼓励打造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和高品质绿色建筑项目。开展工程质量检验行业明显问题治理,严厉打击检测样品、检验测试过程、检验测试的数据、检测报告弄虚作假等行为,确保检验测试数据公正性、准确性。

  3、全面实施“三项制度”。全面推行“零缺陷自检”“举牌验收”“声像档案管理”三项制度,认真落实建筑整体的结构工程“零缺陷”自检验收制度,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及主要节点、分部工程等验收时严格落实“举牌验收”制度,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项目施工、见证取样送检等全过程留存影像资料,落实“声像档案”管理制度,实现质量责任可追溯。

  4、强化普遍的问题治理。深化推进住宅工常见质量上的问题专项治理,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防渗漏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针对现浇板及墙面开裂、屋面、有防水要求房间及外墙渗漏等常见质量上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围绕完善设计的具体方案、细化构造节点、组织示范操作、设置成品样板、强化材料管理、严格过程验收、加强成品保护等全过程环节管理,制定防治措施。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建筑设计企业应定期对项目质量普遍的问题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做评估,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主体责任单位,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责任。

  5、加强功能性试验检验。装饰工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实施工程单位应对渗漏及开裂等质量普遍的问题做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一定的措施予以消除。屋面、卫生间及有防水要求的房间防水层、面层施工完成后,实施工程单位应分别进行蓄水试验,做好相关检查记录并留存影像资料,严格落实实施工程单位对外墙(窗)进行淋水试验并留存影像资料。

  6、推行新建住宅全装修。自2023年起,新供地、新开工项目推行全装修成品交房,对在建、存量项目鼓励推行全装修成品交房。从土地出让、建设条件、规划设计、建筑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把关,推行新建商品房全装修交付,逐步取消毛坯房。采用全装修的商品住房,装修费用在买卖合同中予以明确,计入购房贷款基数,不计入缴纳公共部位维修资金基数。

  7、严把分户验收管理。在住宅工程整体的结构和工程完工验收前,建筑设计企业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开展分户验收,加强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实体结构、观感质量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查验收,未进行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整体的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不得组织单位工程完工验收。严格执行分户验收监督抽检制度,加强对分户验收工作的监督抽查和比对性复核,发现组织形式、验收程序、验收项目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在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或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或分户验收结果与比对性复核结果差异较大的,责令重新进行分户验收。

  8、深化竣工验收管理。建筑设计企业收到实施工程单位提交的工程完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及时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做竣工验收。验收时,严禁弄虚作假、降低标准,将不合格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交付使用。符合竣工联合验收条件的项目,建筑设计企业按有关法律法规向主管部门申请组织工程联合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依规定设置永久性标识牌、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工程归档资料,强化质量主体责任追溯。

  9、提高数字监管水平。督促指导在建住宅项目全面实施智慧工地建设,全部纳入建设工程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系统,加快推进建造方式智能化、现场管理智慧化、部门监管可视化,实现施工现场视频监控、违规自动识别,做到智慧管理、自动监测,不断的提高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管的数字化水平,通过大数据与云平台实现质量管理的全覆盖及全过程掌控,以数字化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此外,方案要求通过规范质量投诉处理、与房屋预售联动管理、开展土地开放日活动、选聘社会监督员、全面实施“先验房后收房”等具体措施来强化监督管理和加强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