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附件schedule和exhibit之异同
发布时间: 2024-01-21作者: 行业新闻
同为合同附件(有不同翻译,如附录、附表等),schedule与exhibit含义不同,用法也不同。今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
Schedule也称为disclosure schedule(披露附表、披露清单),从名称就能看出,它主要是用于信息公开披露的。
有些时候,陈述的事项过多,在合同正文中一一罗列,会不方便,这时便可优先考虑将具体的陈述事项放在schedule中。
另外一些时候,陈述的一方想做出某些保留,不愿意就某些陈述事项给出保证,这些保留(例外)也可以放在schedule中。
Schedule看起来繁琐,但又很重要。如果陈述事项列举不全,有几率会使misrepresentation的责任。所以要小心准备,并与客户一一审查。
简化合同正文,令其易读。这是把大量陈述事项放在schedule中的主要理由。当然,如果陈述事项很少,那就没有必要用schedule了,不然瞻前顾后,反而更麻烦。
合同正文与schedule有时会分别起草,或者由不同律师起草,分开来会较为方便。比如贷款合同通常由银行律师起草,而schedule则由借款方及其律师起草,因为后者要控制representation的范围。
在格式上,schedule的编号一般与对应的representation条款一致,比如第4.12条要求借款方披露诉讼事项,那么对应的会写作Schedule 4.12。
此外,为着重提示,还会将Schedule 4.12加粗或者加下划线。当然,还有一个作用是提示起草者,正文条款写好后别忘记准备相应的schedule。
与schedule不同,exhibit是一些独立的合同或文件。当前合同双方有意将这些合同或文件纳入当前的合同,所以将它们作为当前合同的exhibits。
这些作为exhibits的合同或文件,可以是此前已经签署的,也可以是有待将来签署的。
斜体部分是为了尽最大可能避免实际签署文本与此前拟定文本不同,比如因填写原先空着的日期,或者双方商定作出细微调整。
再看一个已签署文件作exhibit的例子。比如转让和承担协议(assignment and assumption agreement)一般要将被转让的合同作为exhibit。这个被转让的合同,显然是此前已经签署过的。
除此之外,exhibit还有别的用处,比如载明一些技术信息或者计算公式。
在格式方面,exhibit是按照出现的顺序来编号的,比如Exhibit 1、Exhibit 2、Exhibit 3这样。为着重强调起见,也会加粗或加下划线。
当然,现实中对这两个词的使用比较灵活。有时schedule也用作exhibit的功能,尤其二者不并存时,没有区分的必要,混用就很常见。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